
“光热发电作为唯一的兼具新能源发电与大容量储能的成熟技术路线,能够将波动的资源转化为稳定的能量储存并实现有效利用,天然具有电力输出稳定、可靠、调节灵活的特性。”国家能源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尹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双碳”目标下,随着新一代电力系统的加速构建,我国需要大力发展光热发电这样具有大规模储能和电网同步机特性的电源,一方面逐步替代火电等高碳能源,另一方面还可作为可再生能源的入网调节手段,作为可再生能源高占比电网的重要支撑。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34个在建光热发电项目中,除中广核外,还可看到多家央企的身影。例如,含100兆瓦光热装机的三峡新能源哈密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含100兆瓦光热装机的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含100兆瓦光热装机的大唐石城子100万千瓦“光热+光伏”一体化清洁能源示范项目;含100兆瓦光热装机的国投若羌县10万千瓦光热储能配套90万千瓦光伏市场化并网发电项目;含150兆瓦光热装机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等。
比如,尽管前述《通知》对于2018年12月31日以前全部投运的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按照每千瓦时1.15元(含税)执行标杆上网电价(即补贴电价),但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重新明确,2021年起,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