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同价款的说明上述合同价格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完成合同工作内容,承担自身经营风险,满足国家/地方规范、规程、标准,满足甲方随时使用(包括一段时间的连续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达到业主、监理、甲方满意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且包括但不限于承租范围内所涉及的人工费、运费、安装费、辅材费、劳保费、食宿费、保险费等以及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含燃油费)。该价格为固定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5. 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合同无预付款。付款程序:双方商定,甲方每三个月付款一次,于当月20日前上报前三个月完成工程量明细表、进度款申请表等甲方所需资料,并经项目各部门签字确认后送至项目商务部审核,审核完毕后办理付款手续。3) 付款方式付款按实际发生费用的70%支付,其它30%(为资料、工期和安全保证金)于租赁期满一个月内无息支付完毕。分包方每次领取工程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的机打正式发票,并携带加盖乙方公章或财务章的账户信息。否则甲方不予付款。